近日,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助力稳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推出加快推进数字国土空间平台建设、全力保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统筹加大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保障力度、支持开展混合产业用地供应等12条助力稳经济“超常举措”,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提升服务效率。
《通知》中强调:加强砂石资源开发力度,支持规模化一体化砂石料开采、加工、制造产业园区建设,促进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需要新设大型砂石土采矿权的,采矿权出让不受年度出让计划限制,允许市内跨县调剂采矿权指标或在市级矿产资源规划预留指标中安排。
一、加快推进数字国土空间平台建设
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以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2.0建设贯通应用为依托,全力打好耕地智保、不动产智治等平台场景贯通应用攻坚战,上架运行“规划一点通”等一批浙里办应用,谋划建设“码上有地”等特色应用场景和BIM/CIM三维可视化等组件工具,以空间大脑和“4+X”综合应用赋能市域空间治理,实现空间资源要素“管”“用”有机结合,以更大成效提升人民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
二、全力保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积极协同市发改、交通、水利等部门,加强基础设施项目前期谋划,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计划盘子;指导各地抓紧开展示范类制造业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指标预支及新一轮省重大产业项目申报工作;提前摸排符合用地报批条件且年内急需动工的用地项目,及时开展跨省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申购,全力保障重大产业、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用地指标需求。
三、统筹加大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保障力度
摸排计划年内开工的省重大教育、科研、医疗等公共设施项目,积极争取省统筹补充耕地指标支持。对国家重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按照“能申请尽申请”原则,全力争取国家统筹补充耕地指标。积极挖潜市内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全年实现补充耕地4000亩、旱改水1500亩以上。
四、支持开展混合产业用地供应
支持各地新供单一工业用地中,在工业建筑面积占比不低于50%的基础上,兼容仓储、物流、研发、办公、商业等混合用途,出让年限按照不同用途分别确定,项目竣工后,按项目竣工规划核实确定的分区分单元用途办理不动产登记。
五、创新完善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方式
推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工业用地供地方式,租赁起始价格按照租赁年限评估价确定,以公开招拍挂的方式供应,租赁“标准地”要求、到期处置方式及违约罚则在公告中明确。租赁期满,符合约定的条件的可办理协议出让手续,出让年限加原租赁年限不超过工业用地最高年限。
六、鼓励实施工业用地增容提效
鼓励工业、仓储用地适当提高开发强度、增加建筑容量、因地制宜开发地下空间。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前提下,工业、仓储用地容积率上限可适当提高,建筑密度、高度、绿地率等指标不作限制。
七、允许工业用地有条件分割转让
工业用地原则上应整体转让。对确实需要分割转让,并具备独立分宗条件和独立使用功能的土地,在确保分宗后各自能满足消防、安全等要求,土地用途不改变的,经区、县(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允许分割转让。工业配套的附属设施用地不得分割转让,涉及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和使用的,转让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有关权利义务。
八、适当放宽临时用地占用耕地
临时用地管理应坚持“节约集约、保护耕地”原则,对计划年内开工的建设项目,确实需要使用临时用地,且无法避开耕地,使用后能恢复原种植条件的,为确保项目顺利开工,可申请临时用地占用耕地。基本农田占用范围仍按照《绍兴市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临时用地审批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确定范围执行。
九、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项目建设
加快推进正在实施的16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重点推动上虞区上浦镇全域工程打造成特色精品工程。积极推进现代林业经济示范和森林康养建设项目,全年推动创建现代林业经济示范区15个,培育现代林业经营主体20个以上,“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10个,省级以上康养基地4个,森林氧吧11个。符合疫情防控政策前提下,承办“建设浙江大花园——十大名山公园走进会稽山”活动,积极支持各类经营性的自然保护地纳入工会疗养目的地。
十、全力保障经济发展所需砂石供应
坚持矿地综合开发利用导向,加强砂石资源开发力度,大力倡导“整山夷平”的开采方式,支持规模化一体化砂石料开采、加工、制造产业园区建设,促进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需要新设大型砂石土采矿权的,采矿权出让不受年度出让计划限制,允许市内跨县调剂采矿权指标或在市级矿产资源规划预留指标中安排。
十一、积极提升确权登记服务能力
建立企业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绿色通道,开设不动产登记“企业专窗”“周末专窗”,实现企业项目“交地即交证”。优化企业纯土地抵押、在建工程抵押、房地一体抵押联办机制,实现“即申请即办”。优化矿业权登记服务,非关键性、非原则性申报材料,可容缺先行受理。加快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疑难,对国有企业土地房产中涉及权利人主体不明确、无合法用地手续等七大类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分类处置和“一事一议”“一房一策”等方式,推进确权登记工作,有效盘活企业存量资产。
十二、优化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
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着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健全“提前介入、容缺受理、并联审查、即改即报”用地报批机制。探索合并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即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探索推进“标准地”出让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和工业厂房“结顶即投产”改革。优化测绘资质审批流程,市县联动办理,推行“不见面”在线办理服务。继续实行省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免费服务,降低测绘地理信息企业生产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