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砂石网获悉,8月18日,河南省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招标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焦作市中站区西张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储量:约1.5亿吨,生产规模近1000万吨/年。拟出让年限为14.1年,招标控制价为4.45亿元,据估算均价约为3元/吨。
一、拟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拟出让的采矿权名称为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西张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位于西张庄矿区位于焦作市中站区西张庄村,东南距焦作市约10km;
2、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
3、资源储量: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累计查明及保有(控制+推断)资源量矿石量 14196.59万吨,即可采储量矿石量13423.27万吨,另外剥离物中可综合利用的砖瓦用泥岩控制资源量矿石量424.30万立方米即可采储量矿石量411.57万立方米;
4、开采标高:310米—448米,矿区面积为0.8932平方公里;
5、拟出让年限为14.1年;
6、招标控制价为44516.82万元,生产规模990万吨/年;
7、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公开出让,本项目招标控制价:44516.82万元。
二、确定中标人原则
本次招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如投标人少于3人的,按照相关规定停止招标或者重新组织或者选择其他方式交易。
三、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开采属高风险投资,存在不能预见的地质、技术、环境、政策及外部实施条件变化等风险,部分有资源储量报告的矿业权因地质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和成矿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地质资源(储)量与矿区实际可能存在一定出入,投标人必须自行评估与承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谨慎决策。一旦中标,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不得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二)中标人因采矿活动的实际需要,临时使用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场时,须按有关规定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在矿山建设前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 涉及土地、草场、林地、河道、水利设施、道路、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其他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未办理完毕相关手续致使中标人不能开采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出让不组织现场踏勘,对参与本次出让的投标者,视为已进行现场踏勘,知悉矿区现状,了解拟出让矿区的各种情况,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产业政策,并对出让文件内容和出让采矿权情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出让人不承担责任。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载明的事项,以招标出让文件为准。公告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所有投标人。
(二)出让矿区范围毗邻的村庄、输电线路等不进行搬迁的,不得在爆破安全距离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
(三)焦作市中站区西张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为市西部商砼产业园区配套项目,中标人开采的矿产资源(建筑石料)须优先保障市西部商砼产业园生产需要。
(四)中标人必须在矿区所在地注册公司,对于该矿区内可能存在建筑石料以外的其他矿产资源(如耐火粘土等),按照相关规定优矿优用,充分合理利用资源,对发现新增矿种要进行生产勘探和储量核实,对新增的矿产资源进行价款评估,并补缴相关出让价款。
(五)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中标人在矿山开采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市政府编制的《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遵循“边开采、边治理”原则,对矿山进行依法开采和综合性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并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达到绿色矿山标准。